【稅務上訴】公院醫生休息日工作獲償毋須徵稅 稅局上訴被駁回
發布時間: 2023/02/22 19:19
終審法院早前裁定公院醫生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候召可獲補假或補水,立法會醫學界前議員梁家騮獲賠償約170萬元,早前質疑稅務局將賠償額納入薪俸稅計算中,於高院提出上訴獲勝,稅局就此提出上訴,上訴庭(22日)今頒下判詞,其中1名法官認為賠償應被視為獎金,屬僱傭合約之收入,故應被納入計算薪俸稅計算中,其餘兩名法官則同意原審法官判決,遂以2對1駁回上訴,兼須付訟費。
本案申請人原為梁家騮,答辯人香港稅務局局長。本案涉及法律原則是稅務局局長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8條,認為梁就休息日及法定假期補償金,應視作從任何僱員工作所得的收入,因此梁所獲之補償金被納入為2012/13年度薪俸稅計算中,梁早前提出上訴得直,稅務局局長就此向上訴庭提出上訴。
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於判詞指出,梁所獲之補償金因其失去休息日及法定假期,這點並不爭議。醫管局與梁亦沒有就「候召」達成任何協議,所涉補償金亦經法庭頒令判決,並非因僱傭合約機制下而衍生,而是因其休息日及法定假期被剝奪而獲得,故此不應被徵稅,維持原判。上訴庭法官張澤祐亦同意判決,認為補償金並非獎金,而是因其休息日及法定假期被剝奪之賠償。
上訴庭法官林雲浩則認為,梁所獲之補償金是基於僱傭合約而獲得,應被視為獎金性質,梁依從指示候召,以致損失休息日及法定假期,因此所獲之賠償亦屬部份僱傭合約條款下之收入,應被納入計算薪俸稅計算中
資料顯示,時為公立醫院醫生的梁家騮,與另外兩名醫生就超時工作補償案提出訴訟,案件最終於2009年由終審法院作出判決,裁定醫生不獲超時工作補償,但就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候召,即使候召而未有召回工作,亦列獲補假或補水一整天。法庭並就賠償方案定下計算方式,最終梁家騮獲賠償約17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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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